时间:2015-06-03 09:57 | 栏目:通知 | 点击:次
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
2015年“怡宝杯”广东省少年足球赛广州市决赛定于6月20日至21日在广州市第一中学举行。6月16日16:00将在广州市第一中学办公楼会议室召开赛前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具体参赛要求和抽签事宜,请你们通知各参赛学校派领队或教练前来参加,会议当天需提交报名表、学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会议重要,请勿缺席。
附件:1、“怡宝杯”广东省少年足球赛广州市决赛竞赛规程
2、“怡宝杯”广东省少年足球赛广州市决赛报名表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2015年5月20日
(联系人:江淑薇,联系电话:37652708-606/13682286545)
抄送:广州市各有关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附件1:
2015年“怡宝杯”广东省少年足球赛广州市决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二、 承办单位: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广州市第一中学
三、 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
四、 参赛单位: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番禺、花都等六区区
赛取得前三名的学校,其余各区选派的一所学校,共24所学校参加。
五、 竞赛日期:2015年6月20日—21日
竞赛地点:广州市第一中学(广州市大坦沙岛育贤路30号)。
六、 报名规定和方法:
(一) 报名规定
1、 每校限报一支队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2、 一经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二) 报名办法:可登录www.gdssa.com下载报名表,各校务必在6月5日前(花都区6月15日前)将参赛队伍的报名表(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名单),发送到省学体艺联邮箱:gdssa@163.com(邮件命名:广州市“怡宝杯”足球赛报名表)。运动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
七、 运动员(学校)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获得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小学生,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派出所证明等。)
(二) 运动员必须是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广东省普通小学在校在读的学生。
(三) 凡2015年1月1日后从外省转入广东省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四) 运动员年龄:必须为2002年9月1日后至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者。
(五) 资格审查:报名表需加盖区教育局和学校公章。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如在比赛前发现,取消运动员参加资格,并不得补报;若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及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并进行通报。
八、 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1—8名。
(一)比赛为7人制(场地65—68米,宽45—48米,球门宽5.5米,高2米),每场比赛替换队员不限,但换出场的队员该场比赛不能再换入。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每半场1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能超过5分钟。
(三)比赛原则上执行世界足联审定的“11人制”最新《足球竞赛规则》,针对7人制比赛,部分章节做适当改动(例如场地大小、球门的大小、球门区、罚球区的大小、中圈和罚球弧及点球的距离等)。
(四)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五)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比赛第一阶段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六)第二阶段比赛若打成平局,则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不打延长期。
(七) 比赛采用“长虹牌”4号球(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比赛用球由主办单位提供。
(八)比赛时运动员一律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
(九)参赛的运动员自备深、浅颜色各一套比赛服参赛。
(十)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得佩带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九、 保险:根据各参赛学校提交报名表运动员名单,统一由主办单位购买。
十、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