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0 15:57 | 栏目:通知 | 点击:次
粤学体艺联〔2014〕6号
关于举办2013—2014“特步”中国大学生
五人制足球联赛(广东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体育学院、体育部:
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举办的“2013—2014‘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南区比赛将于今年5月举行,为选拔优秀队伍参赛,定于
附件:2013—2014“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广东赛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附件:
2013—2014“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
足球联赛(广东赛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四、冠名赞助商:厦门特步投资有限公司
五、独家推广单位:互动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七、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会员单位
八、竞赛分组:本次比赛只设本科院校男子组比赛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拥有本参赛院校学籍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的注册大学生)。
(二)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以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的学校不受此限。
(三)参加2013—2014赛季中国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以本校唯一名义参赛并经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的学校不受此限;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28周岁,即
(六)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科期间,参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七)第二阶段大区赛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进行注册,并经审查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从
十、报名规定
(一)各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15人(到赛区12人,大会提供比赛服12套)。
(二)报名:
1. 本次比赛只限12支队伍参赛。按收到传真件时间为准,符合报名规定的前12支队伍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各单位务必在
2. 比赛报名表请统一在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且报名表务必填写运动员身高、体重、球衣号码和所在专业。
3. 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包括球衣号码)。
十一、竞赛办法及比赛规定:
(一)比赛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分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将A、B小组第一、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A、B小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5-8名。
(二)计分和决定名次
1.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⑴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⑵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⑶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⑷ 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⑸ 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⑹ 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三)比赛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管理规定》及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场地长25-
(五)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净时,下同),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上下半场之间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六)第二阶段比赛,如40分钟打成平局,则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不打延长期。
(七)比赛用球为冠名赞助商提供的专业五人制比赛用球。
(八)比赛为5人制,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名,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不得超过7人,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比赛中使用的替换次数不受限制,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域内先出后进比赛场地;换出场的队员该场比赛仍能再换入继续比赛。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平底的,帆布或软皮面足球鞋,必须戴护腿板。
(十)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与11人制竞赛规则的规定一致;守门员将球发出后,未经对方队员触及或在本方半场内再次接得同队队员故意传给他的球,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十一)比赛时,每队必须备由冠名赞助商提供的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大区赛时组委会将统一提供比赛用鞋),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要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
(十二)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三)选拔赛阶段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作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每个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组委会的追加处罚除外)。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本次比赛录取前八名,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不足八支队伍参赛将全部录取。奖杯、证书由大会统一订制,赛区颁发。
(二)获得本次广东赛区选拔赛的冠军队伍将代表广东赛区参加5月份举行的南大区赛。由于广州体育学院获得2012—2013赛季联赛全国总决赛季军,按规定将直接晋级本届联赛北大区赛,因此不占本次比赛的出线名额,如广州体育学院队获得本次选拔赛冠军,将由第二名队伍代表广东参加南大区赛。
十三、抽签和联席会议
(一)抽签会议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广州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伍须派代表参加,如无代表出席须书面请假。抽签结果将在体卫艺处网站的“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布。
(二)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赛前1天在赛区召开,具体时间、地点请于4月3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有关公告。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大会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十四、报到事宜
(一)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信息,请于赛前一周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查看“学校体育竞赛专栏”栏目。
(二) 所有运动队都必须在报到当天指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领取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 运动队报到时上交有学校盖章、领队和所有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没有签名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赛。《告知书》请与报名表一并在体卫艺处网站下载。
十五、费用
(一)各代表队在报到时缴纳报名费(标准:50元/人)和裁判费(标准:1000元/队)。
(二)各运动队比赛期间交通、食宿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三)参赛队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十六、公示和申诉
(一)报名结束后,所有队伍报名表将在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的“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示7天,请各队伍核对和相互监督。
(二)公示期间,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比赛期间及赛后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同时交2000元申诉费。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奖名次不变。
十七、报名后,如参赛单位需要退出比赛的,务必在赛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如无申请而直接退赛的,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十八、保险:参加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十九、每场比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进行检录。
二十、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二十一、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如竞赛分组表、报到事宜等),主办单位不再下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二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