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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篮球等项目比赛的通知-篮球足球定向越野

发布时间:2011-09-30 12:12|栏目:通知 |浏览次数:

 粤教体卫艺处函〔201150

 

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

大学生篮球等项目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院、体育部、体育教研室:

根据我厅今年学校体育竞赛安排,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篮球、足球、定向越野等计划项目比赛将于11月至12月份举行。现将各项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规程要求积极组织队伍参赛。各项赛事的有关事宜及补充通知请浏览我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中有关公告。

 

附件:大学生篮球、足球、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

 

 

                         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佛山市教育局、肇庆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篮球协会

四、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会员单位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六、竞赛分组:分别设甲组、乙组、丙组的男、女子比赛。

七、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基本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获得正式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2. 尚未注册或已经过了注册有效期的运动员务必于20111013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者方可报名参赛。办理注册请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首页“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查询”栏目。在注册有效期内但遗失注册卡的运动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需要补制卡的运动员清单传真至省学体联。请各队伍认真核查注册卡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3. 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4911994831间出生者),且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二)分组及各组别条件

1.甲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3)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总分中加20分(2008年加50分的广东省籍考生)的体育尖子考生,并加分后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分数线上正式录取的学生。

4)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在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B线)以上录取的考生,若此类考生在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均不得参加甲组的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

全国运动会(均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中国男子、女子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含全国篮球甲级联赛、全国篮球乙级联赛、全国篮球俱乐部联赛)。

2.乙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办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按经教育部或我厅批准布点项目参赛。

3)按办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政策录取进入本科院校的高水平运动员。

4)体育类专业(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体育新闻、体育保健、休闲体育等)的学生。

5)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均不得参加乙组的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

全国运动会(均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中国男子、女子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含全国篮球甲级联赛、全国篮球乙级联赛、全国篮球俱乐部联赛)。

3.丙组:

1)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者。

2)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4.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比赛:不允许符合甲组(乙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报名参加乙组(甲组)的比赛,不允许符合甲、乙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报名参加丙组的比赛。

5.各组分组依据:

1)甲A2010年广东省第十届大学生篮球联赛甲A组前六名队伍及甲B12名队伍;

B:符合甲组条件、甲A组队伍除外。

2)丙A2010年广东省第十届大学生篮球联赛丙A组前六名队伍及丙B12名队伍;

B:符合丙组条件、丙A组队伍除外。

3)乙组:根据乙组的条件。

八、报名规定

(一)各单位各组别男、女子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到赛区参赛12人,并在联席会议上交电脑打印的确认名单)。

(二)报名日期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队务必在101117:00前将第一次报名表盖章后报主办单位(传真:020-37652709,传真后请致电37653353确认)。

说明:不进行第一次报名的单位不能进行第二次报名。

2.第二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1917:00

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到学体联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baoming020@163.com(邮件命名:“**学校**组篮球联赛报名表”);传真:020-37652709(传真后,务必致电37653353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赛报名表请统一在体卫艺处网站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报名表务必填写注册卡号码、球衣号码和运动员所在专业。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包括球衣号码)

(四)报名结束后3天,所有队伍报名表将在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中“内部公告管理”公示,请各队伍核对并相互监督。

九、抽签及联席会议

(一)抽签会议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请于1019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告)。各参赛队伍派人或委托代表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队伍必须在抽签会议前1天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省学体联,委托主办单位代抽签(传真号码:02037652709,传真后致电37653353予以确认);如无委托函且无代表参加抽签会议,则视为放弃参赛。抽签结果将在体卫艺处网站公布。

(二)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请于赛前一周登陆体卫艺处网站查看“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告。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和解释。

(二)比赛实行赛会制。

(三)甲组和丙组的男、女子比赛均各自分为AB两组。乙组不分AB组。男、女子甲A和丙A组均采用单循环的方式决出名次。其余组别(男、女子的乙组、甲B组和丙B组)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决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最终比赛名次。具体竞赛分组办法根据第一次报名的参赛队伍确定,并在分组抽签会议上公布详细的竞赛办法。

十一、比赛服装、器材

(一)各队必须按照竞赛规则的具体要求穿着服装进行比赛。

(二)比赛用球(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

男子比赛球型号:长虹BC7577号);女子比赛球型号:长虹牌BH6026号)。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按《篮球竞赛规则》中名次排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并奖励获得各组别前八名的参赛队伍,并颁发奖杯及成绩证书。奖杯、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三) 获得甲B组和丙B组前两名的队伍下年度升入甲A组和丙A组比赛,而甲A组和丙A组的第七、八名队伍下年度参加甲B组和丙B组比赛(升降级)。

十三、费用

(一)报名费、裁判费:各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在联席会议上向主办单位缴纳报名费(标准:500/队)和裁判费(标准:500/队)。

(二)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和补制卡):以学校为单位在联席会议上向主办单位缴纳注册费并领取注册卡(含新注册和补制卡运动员,标准:20//年)。

(三)参赛队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四)各赛区住宿信息将于赛前一周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布,各参赛单位自行联系解决。

十四、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将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交当值裁判员进行检录。

十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单位所在地给所有参赛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联席会议时上交保险凭证的复印件

十六、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七、本次赛事执行《广东省大学生体育竞赛积分办法》。

十八、各参赛队伍必须依照大会要求参加抽签会议、联席会议、开幕式和颁奖仪式等。否则,将取消该队伍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十九、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二十、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如抽签结果、竞赛日程表等),大会不再下发书面通知参赛单位。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2

2011年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足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待定

五、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会员单位

六、比赛分组: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

七、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基本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获得正式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2. 尚未注册或已经过了注册有效期的运动员务必于20111018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者方可报名参赛。办理注册请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首页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查询栏目。在注册有效期内但遗失注册卡的运动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需要补制卡的运动员清单传真至省学体联。请各队伍认真核查注册卡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3. 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4911994831间出生者),且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二)分组及各组别条件

1.甲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3)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总分中加20分(2008年加50分的广东省籍考生)的体育尖子考生,并加分后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分数线上正式录取的学生。

4)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按国家高考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在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B线)以上录取的考生,若此类考生在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均不得参加甲组的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

全国运动会(均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

2.乙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的条件。

2)办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按经教育部或我厅批准布点项目参赛。

3)按办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政策录取进入本科院校的高水平运动员。

4)体育类专业(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体育新闻、体育保健、休闲体育等)的学生。

5)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均不得参加乙组的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

全国运动会(均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

3.丙组:

1)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者。

2)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4.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比赛:不允许符合甲组(乙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报名参加乙组(甲组)的比赛,不允许符合甲、乙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报名参加丙组的比赛。

八、报名规定

(一)各单位各组别限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2人(到赛区参赛为18人,并在联席会议上交电脑打印的确认名单)。

(二)报名日期

1.第一次报名:各单位务必在101417:00前将第一次报名表盖章后报主办单位(传真:020-37652709,传真后请致电37653353确认)。

说明:不进行第一次报名的单位不能进行第二次报名。

2.第二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2417:00前)

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到学体联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baoming020@163.com(邮件命名:“**学校**组足球联赛报名表;传真:020-37652709(请传真后务必致电37653353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比赛报名表请统一在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且报名表务必填写注册卡号码、运动员所在专业和球衣号码。

(四)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包括球衣号码)。

九、竞赛办法(拟定,具体办法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一)竞赛办法:甲组、丙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1—8名。

(二)计分和决定名次

1. 甲组和丙组第一阶段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队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罚款500元),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三)甲组、丙组最后决定名次的比赛如90分钟打成平局,则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不打延长期。

(四)乙组计分办法:

1.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与甲组、丙组第一阶段的计算名次相同。

(五)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六)比赛为11人制,每场比赛替换队员不限,但换出场的队员该场比赛不能再换入。

(七)比赛使用世达SB375—5号球(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

(八)比赛一律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和足球比赛长袜。

(九)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比赛红黄牌累计计算,一张红牌自动停止下一场(轮)比赛(大会另有追加除外),累计二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轮)比赛。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别分别奖励前八名,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奖杯、证书由大会统一订制,赛区颁发。

十一、抽签、联席会议

(一)抽签会议将于1025下午15:00 在广州召开,具体地点请于1016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告。各参赛队伍必须派人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队伍必须在前一天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省学体联委托主办单位代抽签(传真号码:02037652709,传真后致电37653353予以确认);如无委托且无代表参加现场会议,则视为放弃报名。抽签结果将在体卫艺处网站公布。

(二)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赛前1天在赛区召开,具体地点请在1025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有关公告。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大会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十二、费用

(一)报名费、裁判费:各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报名费(标准:500/队)和裁判费(标准:500/队)。

(二)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和补制卡):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向主办单位缴纳注册费并领取注册卡(标准:20//年)。

(三)食宿标准:在编参赛人员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食宿费(参考标准:150//天),报到当天按一天计,并自备个人洗漱用品。

(四)参赛队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十三、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单位所在地给所有参赛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联席会议时上交保险凭证的复印件

十四、报到事宜

(一)各代表队于赛前1日报到。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集体保险凭证则需用荧光笔标出参赛人员)、健康证明原件。

(二)领取运动员注册卡、竞赛秩序册等竞赛有关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报到地点及联系人:请于赛前一周登陆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查看。

十五、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凭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进行检录。

十六、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七、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八、本次赛事执行《广东省大学生体育竞赛积分办法》。

十九、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如抽签结果、竞赛日程表等),大会不再书面通知参赛单位。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附件3

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定向运动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肇庆学院 佛山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定向运动协会

四、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会员单位

五、比赛日期与地点:1224日举行,地点待定。

六、竞赛分组:设男子丙组、女子丙组

七、竞赛项目(男、女子项目相同,共计4项):

百米接力定向赛、短距离定向赛、中距离定向赛、积分定向赛。

八、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获得正式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2. 尚未注册或已经过了注册有效期的运动员务必于2011117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者方可报名参赛。办理注册请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首页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查询栏目。在注册有效期内但遗失注册卡的运动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需要补制卡的运动员清单传真至省学体联。请各队伍认真核查注册卡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3. 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4911994831间出生者),且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5.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九、报名规定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二)各组别百米接力定向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由3人组成。

(三)各单位各组别在短距离定向赛、中距离定向赛、积分定向赛三个项目中,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1项。

(四)报名办法及日期

1. 报名截止日期: 111517:00,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到学体联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dty21@126.com(邮件命名:“**学校大学生定向赛报名表;传真:020-37626352(传真后致电37626353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 比赛报名表请统一在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

(五)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报名表务必填写注册卡号码和运动员所在专业。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十、报到事宜

(一)各代表队于122日下午14001700点报到。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集体保险凭证则需用荧光笔标出参赛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并领取运动员注册卡(新注册运动员)和有关竞赛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到地点及联系人:请于1125日后登陆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查看。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补充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出发方式由大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抽签决定。

(三)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经大会指定医院检查,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大会同意者外);凡无故弃权者,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比赛采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由承办单位准备。

(五)竞赛补充规定:

1.百米接力定向赛:比赛是在小块场地内进行,用11000~2000大比例尺地图。参赛队数超过20队时,分组预赛,按打卡成绩录取12队参加决赛。第一棒运动员集体出发,完成线路后交接指卡,下一棒运动员接到指卡后再取图进入下一棒次比赛。其他同定向接力赛规则。

2.积分定向赛:赋予场内每个检查点一定的分值,规定同组别每名运动员相同的比赛时间,运动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规划路线,每找到一个检查点就给与相应的分数。如果超出规定比赛时间,则扣除一定分数:具体规定:超时1分钟以内(含一分钟)扣除10分,超时1分钟以上,每超时1分钟及以内加扣10分。最后,以积分多少评定运动员的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以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六)封场规定: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根据定向运动竞赛规则,从即日起,至比赛开始日止,未经组委会同意,严禁任何参赛运动队,到赛区进行场地勘察或定向比赛及训练活动。如有发现,一经证实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名次录取与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单项男子、女子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

(二)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百米接力定向赛名次得分按相应单项名次得分加倍计分。

(三)设团体总分奖,各单位男子、女子得分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如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名次不计得分。

(四)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对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五)考虑到定向运动的特殊性,本次比赛赛场地点单位代表队在各项目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以及团体总分,同其他代表队名次并列(下一名次不空缺),与其名次并列的代表队名次分双计。

十四、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主办单位选派的各有关人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工作补助费、食宿费等有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五、经费

(一)报名费、裁判费:各参赛队伍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报名费(标准:500/学校)和裁判费(标准:500/学校)。

(二)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和补制卡):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向主办单位缴纳注册费并领取注册卡(标准:20//年)。

(三)各队到报到地点、驻地到比赛场地的交通自行解决。

(四)各参赛队食宿费自理,大会不作具体食宿安排,只提供食宿信息由各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有关食宿信息将在1125日后在体卫艺处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五)参赛单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十六、联席会议:

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于122日晚上19:00在赛区召开,具体请于1125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有关公告。各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十七、每项目比赛前运动员必须凭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进行检录,不能提交者取消参赛资格。

十八保险: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十九、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二十、未尽事宜请浏览省教育厅体卫处网站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如具体报到事宜等),大会不再书面通知参赛单位。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大学生报名表

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篮球等项目比赛的通知-篮球足球定向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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